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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专业 治安学 专业介绍及开设院校|公安学类 治安学专业代码030601K 授予法学学位
治安学(Public Security Studies)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公安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治安学是研究治安活动及其规律的科学,是公安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社会科学中的综合性应用学科。主要课程有治安学导论、治安案件查处、治安勤务、公安人口管理、社区警务、公共安全危机管理、危险物品管理等 。
治安学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坚持“突出忠诚教育,加强综合素质,打牢专业基础,强化实战能力”的指导思想,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公安职业特色,适应公安实战要求,实行“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与公安实战部门协作共建、协同育人机制,实行警务化管理,为公安机关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素质优良的公安专业人才。
治安学培养目标
治安学专业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按照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要求,系统掌握公安学类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公安学类专业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的研究创新能力,在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公安队伍建设与管理等工作的公安专业人才。
治安学考研方向
公安学学科的人才培养设有博士、硕士授权点。治安学本科毕业生的考研方向有法学、法学理论、刑法学、诉讼法学等。
治安学就业方向
治安学专业毕业生主要在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就业,少量毕业生在其他国家机关、单位就业,如警察、公务员等职业,一定比例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
治安学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后,在改造了原有警察制度和警察学的基础上,中央(大区)、省先后设立了警干校和警察学校,并以警(干)校为平台,编写《民警治安工作概要》、《户口管理工作教材》、《民警治安管理工作怎样贯彻群众路线》、《做好农村治安保卫工作》等治安教材,开展治安研究。但总的特点是涉及面窄,缺乏系统性,理论性不强,基本是业务总结。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70年代。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以公安高等教育为平台,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治安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治安管理学。治安管理学是治安学的前身。
1979年,在全国公安局长会议上,提出“组织力量编写教材”。
1981年,《治安管理工作》由公安部群众出版社正式出版。
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改建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成立治安系,标志着治安管理学、治安学创建的开始。治安系设治安专业,并于第二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治安专业本科学生。
1984年6月,西南政法学院公安业务教研室编写的《社会治安管理学》出版,第一次赋予治安管理以“学”的称呼。同年7月,公安部公安教材编审委员会成立。在公安部的领导下公安教材编审委员会从全国各地调集了200余人,开始编写“公安高等院校统编教材”40余种。“公安高等院校统编教材”治安管理专业教材的出版,标志着治安管理学的诞生,也奠定了此后治安管理学科的基础。
公安本科教育开始建立之初,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于1985年9月从全国高考毕业生中招收了35名治安管理专业的学生和35名保卫学专业的学生,并分别设置了治安系和保卫系两个教学组织。治安管理专业开设有治安行政管理学总论、治安秩序管理、治安基层基础概论、交通管理学、消防管理学等课程;保卫专业开设有保卫学概论、要害保卫学、事故对策学、警卫学、安全防范技术、保卫业务基础工作及相关的治安业务课程。保卫专业对口的公安部业务局是当时的公安部经济文化保卫局,治安管理专业对口的公安部业务局是当时的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1986年11月,由公安大学和公安部治安局联合组织召开了(宜昌)首届全国治安管理学学术讨论会。这次研讨会不仅在前述统编教材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而且首开治安管理学术研究之先河,把治安理论探究之风推向全国。
1987年春(一说1986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将原治安系和保卫系合并为治安保卫系,仍然维持治安管理专业和保卫学专业的格局。
1992年,原国家教委进行本科专业论证时将原保卫学专业更名为安全防范专业。安全防范专业开设的课程与保卫学专业开设的课程大致相同。当时安全防范专业仍然开设有保卫学概论、要害保卫学、事故对策学、安全防范技术等课程。
1993年,经过原国家教委组织的本科专业论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保卫专业更名为安全防范专业,治安专业更名为治安管理专业,治安保卫系更名为治安系。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将治安管理(专业代码:030402)和安全防范两个专业合并为治安学(专业代码:030501)。从此,治安学取代治安管理学而为学者普遍使用,标志着治安学的正式建立。
2011年3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增列公安学为一级学科,治安学被正式确定为公安学下的二级学科。
2012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治安学专业代码由030501变更为030601K,属公安学类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
2013年10月,公安部根据公安院校教学工作的需要及警务工作实际,启动了公安部规划教材的编写工作。在本次教材编写工作会议上,确定治安学专业规划教材9本。
2020年2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治安学属公安学类专业,专业代码为030601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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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治安学专业介绍及培养方案
治安学专业 本专业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发展历程】治安学专业开设于1984年,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并于2019年度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有首都社会安全研究基地、城市安全研究中心、应急警务研究中心、中国低空安全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
【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2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22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教学名师2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6人、北京市优秀教师4人。
【培养目标】面向新时代公安工作需要,培养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备治安秩序维护、治安案件办理、 治安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核心能力和初步的研究能力,能够在各级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社会治安治理的实际工作,以及在相关领域从事教育训练、科学研究的高素质公安人才。
【主要课程】治安学导论、治安案件查处、治安勤务、公安人口管理、社区警务、公共安全危机管理、危险物品管理等。
【毕业去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在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就业,少量毕业生在其他国家机关、单位就业,一定比例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
治安学专业(警察法学专业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按照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方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的知识、方法,具有从事公安法制实际工作的专业核心能力和初步的研究能力,能够在公安机关从事公安法制工作和在其他政法机关从事相关工作以及在相关领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人才。
本专业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总论、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总论、治安管理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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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 治安学专业介绍及培养方案
治安学 修业四年 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适应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要求,熟悉相关政策法律和行业规范,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备开展治安学及相关专业实际工作的专业核心能力和初步的研究创新能力,能够从事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工作的应用创新型高级公安专业人才。
核心课程:治安学基础理论、公安人口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治安秩序管理、治安信息管理、治安案件查处、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侦查。
招收对象:文理兼招,二本分数线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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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警官学院 / 治安学专业介绍及培养方案
治安学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人文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掌握治安管理警务实战技能,具有严明的纪律作风、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实战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公安机关从事治安管理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专业主要开设公安工作概论、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查处、社区警务、公共安全管理、刑事侦查技术、侦查讯问学、保卫学、犯罪学、警务心理学、公安社会学等课程。本专业秉持理论教学和实战化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训练和公安见习实习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理论考核、技能考核、见习实习考核、论文考核等系统化的考核形式和四证换一证制度,构建“教、学、练、战、研”一体化的教学模式,要求学生掌握常见警情的规范处置、查处治安案件、情报信息采集、开展社区警务工作、武器和警械的使用等能力,并能够运用治安管理的原理和方法,调研、分析、解决治安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学制四年,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公安业务实践任务,经考核合格,且符合毕业其他要求的,准予毕业,获得治安管理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学生主要服务于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也能够胜任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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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 / 治安系 / 治安学专业介绍及培养方案
治安学(本科 四年制)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录取批次:提前批本科
专业特色
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四川省高校“本科特色专业”、四川省“普通高校应用型本科示范专业”;现有省级一流课程4门、省级应用型示范课程2门、省级课程思政课程1门;拥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涉藏警务教师团队”的多名核心成员;拥有四川省“最美教师团队”、省级课程思政团队——应急救援教学团队、省级科研创新团队——涉藏社会治理创新研究团队;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建有“社会公共安全研究中心”重点研究基地和泸州市科普基地-公共安全科普基地;建有安检防暴、应急救援、治安智慧防控、公共安全虚拟仿真等多个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实验室;建有校局合作的实战化教学基地——龙透关警务工作站。与四川民族学院联合开展涉藏治安管理人才培养,与多地公安机关建成治安人才培养共同体。
培养目标
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要求,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治安实际工作所需要的治安防控、行政管理与服务、行政执法、纠纷调解、风险评估等专业能力和研究创新能力,能够胜任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等部门工作的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
专业核心课程
治安学导论、社区警务、治安勤务、行业场所治安管理、公安人口管理、治安案件查处、危险物品管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安全技术防范。
就业去向
毕业生主要到公安政法机关从事治安管理和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也可以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部门从事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内部保卫等工作。
培养方向一:涉藏治安管理
1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高度政治素养,维护国家安全、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适应涉藏地区公安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要求,具备从事治安实际工作所需要专业能力和研究创新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藏语在涉藏地区开展涉藏治安管理、应对涉藏治安问题并具备一定反分维稳工作能力的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
2 ►专业核心课程:治安学导论、社区警务、治安勤务、警务藏语、涉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与涉藏警务、公安人口管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危险物品管理、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场所治安管理、治安案件查处。
3 ►就业去向:毕业生主要到公安政法机关从事治安管理和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也可以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部门从事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内部保卫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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