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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高等学校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2020—2024年)》,充分发挥学科建设“龙头”作用,加强学科梯队建设,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根据《教育部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结构优化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共同行动方案》《安徽省支持高校学科建设若干政策》《关于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的实施意见》和《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及要求,决定启动我省高等学校高峰培育学科建设工作。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推动安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科学定位、突出重点、需求为先”的原则,围绕创新链、产业链配置学科链、人才链,紧密结合国家战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和支撑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十大新兴产业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需求,以提升学科水平和引领能力为目标,以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为根本,以学科评价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高水平人才队伍(团队)建设为关键,大力推进全省高校学科优化、交叉融合和内涵式发展,促进学科水平整体实力提升,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引导高校科学定位、聚焦重点、特色发展,完善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创新机制,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加强支撑新兴产业发展、解决重大民生急需的应用型学科专业建设,加快布局支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新兴交叉学科专业。通过建设,全省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更加合理,学科专业布局更加适应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服务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基本形成。
——集中力量重点建设支撑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重大战略实施和产业转型升级,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与重点、优势产业链急需人才培养密切相关的应用型学科。根据区域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需求、学校的办学优势以及学科发展特色,凝练若干个发展方向,着力提升应用型高校人才培养水平和整体办学实力。通过建设,到2025年,4~8个立项建设的应用型高峰培育学科进入高峰学科建设序列,全省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大幅提升,服务支撑产业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在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加快新兴交叉学科布局,打破学科壁垒,着力布局立项培育一批省级新兴交叉培育学科。探索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新方式,推进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交叉融合,促成多学科协同攻坚。通过建设,到2025年,3~6个立项建设的新兴交叉培育学科进入高峰学科建设序列;到2026年,若干新兴交叉高峰培育学科新增为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或在本单位已有一级学科博士点下自主设置二级交叉学科。
三、建设任务
1.应用型高峰培育学科。深化应用学科与行业产业、区域发展对接联动,原则上在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硕士立项建设单位中建设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密切相关的应用型学科。引导高校重点布局先进制造业、能源交通、现代农业、生物医药、量子科技、新一代信息技术、航天航空、现代服务业等社会需求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应用学科专业。支持地方政府、行业企业与科研院所深度参与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构建政产学研用金深度融合的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人才联合培养、平台共同培育、项目联合攻关等方式,推动高校丰富学科专业内涵,改进教育教学内容与方式,提升快速响应需求能力。
2.新兴交叉培育学科。加快建设我省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原则上在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中建设10个左右精准对接重大社会需求,推进联合攻关的新兴交叉学科。根据学校自身的学科优势、特色和队伍状况,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以《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一级交叉学科为主,鼓励高校在前沿和新兴交叉学科领域培植新的学科增长点。重点突出领域(方向)上的领先和突破,着力解决理论实践问题,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通过建设增强新兴交叉学科功能,有效地促进学科交叉融合,促成多学科协同攻坚,充分激发科研人员活力,提升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能力,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四、申报条件
申报高峰培育学科建设高校要深入分析本单位学科建设基础、优势特色、发展潜力等,提出学科建设目标、任务和周期,明确建设举措、资源配置和经费投入,预期能够取得突破性进展或标志性成果。
1.应用型高峰培育学科。建设高校根据区域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需求、办学优势以及学科发展特色,凝练若干个支撑本学科发展的方向,推动支撑地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发展相关的应用型学科建设、应用技术研究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且成效显著。能够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原则上有不少于3年的校企合作经历,且共建效果良好。学校统筹企业投入和地方财政等经费建设高峰培育学科,设有专项资金保障学科建设的正常运行。各申报高校应与市、县政府或企业签订学科共建协议,政府、企业连续3年(2022-2024年)年均给予申报学科专项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
2.新兴交叉培育学科。建设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以突出培养一流人才、建设一流平台、产出一流成果为目标,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新兴交叉学科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的新兴交叉学科具有新的、明确的研究对象以及需要通过多学科理论和方法交叉融合解决的新科学问题和现象;具有形成相对独立的理论、知识和方法体系的发展潜力;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教师队伍、相关学科基础扎实、人才培养条件优良,基本形成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研究生培养体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该学科人才有一定规模的迫切需求,并具有稳定的需求发展趋势。各申报高校应统筹地方政府、企业投入和学校学科建设经费,加大对新兴交叉培育学科的支持力度,连续3年(2022-2024年)年均给予申报学科专项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
五、遴选方式
1.应用型高峰培育学科。建设高校按要求填写《安徽省高校应用型高峰培育学科建设申请书》(附件1),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家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2,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后报省教育厅,每校限报3个学科。报送材料包括学校与地方政府共建学科的相关支撑材料,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高校与地方政府、企业签订的明确支持该学科建设的协议;企业支持的学科建设经费到账情况;学科支持经费预算安排凭证等。
2.新兴交叉培育学科。建设高校按要求填写《安徽省高校新兴交叉高峰培育学科建设申请书》(附件2),按提纲编写新兴交叉培育学科建设论证报告,组织国内外同行专家论证,专家不少于9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或专业学位教指委委员不少于2人,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后报省教育厅,每校限报1个学科。
省教育厅将按照“成熟一个、立项一个”的原则,对以上两类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和专家评审,根据学科建设基础和社会贡献度,遴选确定立项建设名单。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对于地市政府、企业给予学科专项经费连续3年(2022-2024年)年均不低于8000万元的,直接按Ⅰ类高峰学科培育建设;年均不低于3000万元的,直接按Ⅱ类高峰学科培育建设;年均不低于1000万元的,直接按Ⅲ类高峰学科培育建设。
六、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级层面定期调度、督查考评等工作推进机制。完善省市共建机制,共同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建全学科建设保障体系。入选学科所在高校应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校内支持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改革管理机制,明确主体责任,把学科建设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以“立德树人”为中心,推动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体系完善,确保学科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二是强化政策激励。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强化政策统筹,积极支持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建立学科共建机制,签订学科共建协议。对经评估建设成效达到良好以上的高峰培育学科在高层次人才引育、协同创新项目、科研平台建设、学位点增列、研究生招生计划、质量工程项目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并在高校发展专项经费中给予一定比例支持,对周期评估结果达到优秀的培育学科转为省级高峰学科立项建设,并按高峰学科支持标准给予经费资助;对缺乏特色、发展速度滞后、成长前景不佳的学科,及时予以调整退出。
三是改革评价机制。省教育厅建立分类评价体系,以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服务社会发展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实际贡献等为评价重点,以3年为建设周期,每年年底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实行动态调整。学科建设高校要按照“破五唯”要求,深化校内评价制度改革,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模式改革,将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参与产业创新项目的情况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各高校高峰培育学科建设申请书电子版通过安徽省学科学位大数据管理平台报送(2022年10月10日开放申报),平台网址:http://ahjyt.researchplus.cn/;盖章纸质申请书一式5份,有关附件证明材料和支撑材料单独装订一式3份,于2022年10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各申报高校要加强材料审核,确定申报书和支撑材料的真实性,并对虚假材料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人:省教育厅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处张晓璐;电话:0551-62831838;平台联系人:孙雨佳,电话:0551-65161052。
附件1 安徽省高校应用型高峰培育学科建设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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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安徽省高校新兴交叉高峰培育学科建设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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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
2022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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